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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怎么分?这里有最全的答案!

99好房  2019-01-09 09:41

[摘要] 目前对于房产的分配,很多人认为就是只要房产证有了我的名,那这房子就有我的一半,所以在结婚的时候,女方一般会要求买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但是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种说法并不正确!

目前对于房产的分配,很多人认为就是只要房产证有了我的名,那这房子就有我的一半,所以在结婚的时候,女方一般会要求买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但是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种说法并不正确!有些时候房产证有你的名未必能分一半房产,没有你的名也不代表一分房产都不到!这婚姻里房产如何分配还要看实际情况!

婚前买房

1、夫妻一方出资买房,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

只要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2、夫妻一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要求对自己偿还的部分予以返还。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收入还是双方的收入,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对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3、夫妻一方出资买房,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

认定该房屋为一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4、夫妻一方出首付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才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同样参与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要求对自己偿还的房贷予以返还。

5、婚前买房一方出资购房,房产证写对方的名字。

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6、婚前买房一方出资购房,房产证写双方的名字。

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一律平分。

7、夫妻婚前共同购房,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未加名的一方不能证明购房出资,也不能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婚后买房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简单来讲就是平分房产,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婚后买房,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房产落户出资方上。

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只是支付了首付款,那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买房,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或者对方名字。

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4、婚后买房,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买房,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或者对方名字。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配房产。

父母出资

1、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加名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

4、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5、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出资方儿女名下,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6、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对方名下(或双方),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7、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8、结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结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房子落在一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0、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一人名下。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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