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新消息:高邮公务员涨工资已是箭在弦上

<p>华夏时报</p>  2016-01-24 12:35

[摘要] “2014年,养老金方面的改革不少,但的动作就是养老金并轨,并轨后,按照现在的工资水平,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收入势必下降;因此,相关的待遇调整机制改革也会同步进行。”一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5年开始,公务员工资应会有所上涨,基本思路是先涨退休的,再涨在职的,然后统一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金双轨制靴子落地,由此引起的话题却才刚刚开始。

公务员涨工资

“2014年,养老金方面的改革不少,但的动作就是养老金并轨,并轨后,按照现在的工资水平,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收入势必下降;因此,相关的待遇调整机制改革也会同步进行。”一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明年年初开始,公务员工资应会有所上涨,基本思路是先涨退休的,再涨在职的,然后统一缴纳养老保险。

记者采访获悉,此次工资调整均按级别划分,比如,中央单位人员正处副处每月平均上浮1600元左右,基本接近该级水平的现有基本工资。

先涨后缴

养老金的问题,从来就不是单一的问题,尤其与工资水平密切相关,此次改革中提出的五个同步,尤其能说明这一点。

虽然养老金并轨的具体方案尚未公布,但已披露的信息显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其中,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 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范围同步实施。

也就是说,未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同时,会对这部分人群的待遇进行调整。

众所周知,养老金一旦单纯地并轨,相关工作人员的实际收入一定会有所减少,而这也是养老金并轨多年来停滞不前的原因。因此,明年1月1日开 始,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将有所调整,但养老金具体怎么扣缴、如何执行等具体方案尚不知晓。上述业内人士强调,先涨后缴是大势所趋,此方式可以消减改革初 期带来的阵痛,促使制度平稳转型。

记者了解到,养老金并轨只是此次改革的一部分,后面的医疗等制度方面的并轨将会逐渐展开,而此次工资的涨幅足以覆盖社保支出的部分;因此,对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并无实际影响。

我们工资总额暂没有上调,但从上个月开始调整了工资结构,比如,减小了津贴的额度,增加了基本工资的占比。公务员张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之前,基本工资与各类津贴的占比基本是三七开,调整之后,基本工资接近工资总额一半。

而这,也恰恰是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相对合理的薪酬比例。

工资不管如何调整,都会以当地物价水平为依据;为此,工资调整后,各地之间应有的差别依然存在。苏海南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新消息显示,多省市上调公务员工资已是箭在弦上。

公务员涨工资

钱从何来?

只要是改革就会触动利益,只要触动利益就要考虑改革的钱从何来。

&ldquo;既然是并轨,养老的基本制度设计是互通的,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参照企业的缴费模式,比如,单位缴费20%入社会统筹,个人缴费8%入个人账 户,同时,还要缴纳职业年金,但具体的缴费标准尚不确定。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的缴费分别放在自己的社保基金池子里,三者之间的资金并不互 通。&rdquo;某大型险企专业人士崔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单位缴纳部分涉及政府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财政边界的确定问题,这部分钱具体 由谁来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又该如何划分比例等具体问题也尚不知晓。

记者采访获悉,养老金并轨后,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规则下,已经退休的公务员仍享受原有的制度保障,由财政直接支付,因此对财政的影响不大, 刚入职的公务员按照新安排供款,影响也不大。影响的则是在职公务员,这部分人退休后,当期支付或许不成问题,但从长远来看,中间的资金缺口依然需要填补。

目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达到3700多万,离退休制度一直属于国家保险模式,也就是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个人账户为空账,养老制度一旦并轨,这无疑将构成巨大的转制成本。

&ldquo;财政支出一定会增加,但不会大幅猛增。&rdquo;苏海南强调,对已退休人员影响不大,关键就是在职人员,这次并轨财政至少要按人员工资总额的20%增加一项开支。

有经济学家测算,此次改革成本可能相当于一年的财政收入。据记者了解,2013年公共财政收入为129143亿元。

记者采访获悉,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缴费比例以及财政支出的具体细则尚在制定中。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